2008年10月15日 星期三

大禁閉

文藝復興使瘋癲得以自由地呼喊,但馴化了其暴烈性質。古典時代旋即用一種特殊的強制行動使瘋癲歸於沉寂。(Foucault,1992:35)

文藝復興的時候,瘋癲還有發言的空間,會在文學作品、戲劇當中出現,但是到了17th卻出現了與過去不同的手段,這些瘋癲的人被禁閉起來。文學作品、戲劇也都不在談論他、日常生活也再也看不到他們,因為他們都被隔離了,被關起來了。在17th出現了很多禁閉所,特別是總醫院的出現,傅柯指出:「1656是一個標誌。在這一年頒佈了巴黎建立總醫院的法令。」( Foucault,1992:35)總醫院的出現,這代表了瘋癲不在存在於日常生活當中,這些人要被隔離到總醫院,被隔離到教養院當中。而政府必須照顧他們的食宿,但是他們缺少了自由,不能夠與外界聯繫。因此可以確保社會不會出現類似這種人在街上流竄,造成社會的問題。然而傅柯告訴我們當時的總醫院不是現代的醫療機構,而是類似行政、司法的單位。也就是抓這些不正常的人,把那些人通通安置在總醫院當中。
傅柯告訴我們總醫院的出現來自君主制以及資產階級聯合的秩序的一個實例。經濟上面的、政治上面的兩股力量結合在一起,企圖要將社會上不正常的人隔離開來。甚至不單只有兩股力量的運作,教會本身也企圖參與這種隔離的計畫。教會並沒有排斥這種隔離措施,甚至也參與了如此的行動,將這些不正常的人禁閉起來。但其實這種總醫院、禁閉所、修道院、公共機構等等的設立這些就是古典時期的一種做法。也就是把這些不從是生產的人通通都抓起來。在德國則是設立教養院;法國巴黎則是設立總醫院;英國甚至頒佈一個法令懲治流浪漢和救濟窮人的法案,但是這個救濟正是一種隔離。傅柯指出在當時所關心的便是勞動,不適勞動的就要隔離,就要關起來。這種隔離、禁閉的狀況並不只有發生在德國、法國、英國而是整個歐洲都在進行如此的禁閉活動。傅柯便這麼指出:「一個完整的網絡遍佈了歐洲。」( Foucault,1992:40)。在當時各個國家都有各種不同形式的監禁機構,有的叫做醫院,有的叫做拘留所,有的叫做監獄等等。而只要是違反習慣法者、家庭浪子、無業遊民和精神病人都被囚禁在這種機構當中。如此看似弔詭的禁閉活動,但卻反應了當時社會的標準,也就是不適生產者就要禁閉起來。然而在這古典時期是沒有所謂的人權的。而傅柯告訴我們在當時的巴黎總醫院就有將近整個巴黎人口的1%都在這個機構當中,這是相當大的比例。
傅柯也告訴我們這種禁閉是具有隔離作用的,並且提供了瘋癲者新的歸宿,雖然手段是一貫的、一致的,但是卻不是容易的工作。但其背後卻充滿了各種力量的運作,其中有一個重要的因素就是對於失業、沒有工作、遊手好閒的人,這個社會無法容忍。所以可見在當時出現了一種新的工作倫理,對城市的義務以及民法上的綜合,而這就是當時古典時期的做法。
18th之後禁閉便成了一種治安的手段。這種手段不是醫療行為,而是要干擾、破壞社會秩序的人隔離起來。當時干擾秩序的人就是這些沒有工作的人。傅柯告訴我們這些機構最核心的任務就是要制止成為一切混亂根源的行乞和遊手好閒。在當時受不了那些行乞的人、遊手好閒不工作的人,而其中有一部份的人就是瘋癲。所以到處逮捕乞丐、失業的人、窮人等等。在當時的英國也立法說貧窮也是一種社會的危機,所以必須禁閉、隔離那些窮人。因此我們可以看到在當時受到禁閉的原因。然而傅柯告訴我們這種禁閉取代了消極的排斥手段,愚人船便是過去的一種排斥手段。可是在當時禁閉的機構並沒有出現如此細膩的分類技術。
禁閉是17th創造出來的制度,從一開始便獲得了重大的意義,也就是與中世紀的囚禁手段不同,禁閉主要是作為17th當時的一種經濟措施和社會防範措施為目的,這是一種發明。同時也標示著在當時瘋癲的一種決定性的結果,也就是從貧困、沒有工作、沒有群體融合能力的這個角度來看待瘋癲。這也標示著瘋癲的禁閉是與工作、社會之間的相互關係。同時也標示著瘋癲在以前對待的方式跟現在也不相同。然而18th、19th之後甚至到20th對待瘋癲的方式又與大禁閉的時期不一樣,這時醫療行為、各種不同的專家機構介入了瘋癲。所以瘋癲到底是什麼隨著歷史條件的不同,而會有不同的結果與對待的方式。所以瘋癲是什麼這是沒有絕對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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