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26日 星期三

人間異語:情傷困擾 卻從此被當神經病

Q:為何在23歲時得躁鬱症?

A:我大三時做傳銷,周入5萬,但追一個女生3年都沒成功,我白天工作很快樂,晚上想到那女生就哭,我爸媽不理解我為何情緒變化那麼大,帶我到台中榮總,醫生說是躁鬱症,給我吃一顆白色藥丸,我吃完當場昏倒,醒來才發現我已在精神病房住了7天。 

精神藥物是毒品: 

被貼上精神病患的標籤,我很羞愧,前半年都關在家裡,除了爸媽,沒勇氣見任何人;每晚10點吃完藥就睡,睡到隔天下午5點才醒,頭腦和身體搭不上線,無法思考也控制不了身體,連刷牙都要花上常人10倍以上的力氣。

我持續吃了5年藥,生活慘不忍睹。後來努力回學校讀書,但跟人聊天都只講表面話,隔幾天就忘記人家說什麼。只要我偷偷停藥,就亢奮到睡不著,精神錯亂,說我是上帝之類的瘋話,爸媽以為我「發作」,又送我去住院。


Q:會擔心要靠藥物過一生嗎?

A:會。
想到我沒辦法娶妻生子就很難過。我爸媽為了我瘋掉的事常抱頭痛哭,帶我到處求神問卜,還去台東找當乩童的楊傳廣,他說:「你被女鬼附身,我幫你點符就好了。」結果回來還不是一樣?爸媽甚至打聽到美國什麼總署說,有人吃了某種豬飼料就好了,差點買給我吃。
進出精神病院6次,我很絕望,直到看到哈佛醫學博士Breggin寫的《為藥瘋狂》,才發現我以為幫助身體的精神藥物其實是3、4級毒品,我的記憶困難是藥物副作用,停藥後的瘋狂行為都是戒斷症狀。

精神藥物分兩類,一種是中樞神經抑制劑,讓你昏沉,另一種是亢奮劑,比如百憂解,在腦中製造假的幸福感,讓你很快樂、精力充沛,那突然不吃會怎樣?很難過耶,就像安非他命上癮的人停藥,心情會降到谷底,跑去自殺。很多校園槍殺事件的兇手,都是吃精神藥物而引發暴躁和錯亂。 


應傾聽內在聲音 

Q:醫生有沒跟你講副作用?

A:沒有。
一般醫生就是叫你吃藥,吃這種沒效,就換另一種;我情緒不穩時就被醫生強制住院,當成兇猛的動物綁起來,很違反人權。
後來我向花蓮一個戒毒團體求助,他們學費很貴,半年24萬。帶著支票去花蓮的火車上,我眼淚直流,如果這次還不行,以後人生要怎樣?那團體幫我清掉很多內心垃圾,教我慢慢減藥,減到要停藥那刻,我像蠟燭燒到盡頭,感覺離開藥物很恐怖,再也沒地方去。感謝爸媽和那團體的支持,讓我從此不再吃藥,恢復我原本樂觀、愛交朋友的個性。


Q:你的病像是被醫療體系催眠?

A:對。
一個人本來沒病,只是為了什麼事一時困擾,結果醫師說你有憂鬱症前兆,你很擔心,就接受藥物治療,結果就一直陷下去,愈注意疾病,疾病就愈被擴大。
其實我們一生下來就被催眠,被灌輸很多社會信念,應該讀書或怎樣,很多人在這些信念下活得並不快樂,卻寧可活在別人的眼光下,也不願相信內在的聲音。現在講這些,我全身發麻。像我這種「瘋子」都能走出藥物陰影,找到真正的自己,你當然也可以。

參考資料:http://1-apple.com.tw/index.cfm?Fuseaction=Article&Sec_ID=11&ShowDate=20081022&IssueID=20081021&art_id=31067881&NewsType=1&SubSec=61

瘋癲與文明 回顧

瘋癲與文明是從中世紀文藝復興到17th古典時期談起,而後會談到18-19th的轉變。由我們對於書本的回顧中可以讓我們了解傅柯想要透過這本書呈現:「有一種人,他是由社會定義出來的」也就是社會建構了這個人。這們課最主要的核心便是讓各位了解社會常常會創造一種類型的人把他們當作是異己(非我同類),然後進一步處理他們。瘋癲在中世紀還不是會受到隔離的狀態,他可能在日常生活中、文學作品中、在戲劇中還存在著。但是到了理性的時代(古典時期),在這理性的時代瘋癲被視為是一種危險的狀態、危險的人。由大禁閉(Ch2)告訴我們社會當中的危險人物不只是瘋癲的人,還包括了那些沒有工作的人。因為在17th人們開始在乎的是你有沒有工作、從事勞動。所以當時的大禁閉,傅柯由總醫院說起,但總醫院並非今日體系下的醫院,反而比較類似一種司法單位專門處理那些不適生產的人,例如:瘋癲、愚笨、殘障、失業、政治犯、流浪漢、乞丐等等。而這些人在當是成為了危險的一群,並將他們關起來,所以稱之為大禁閉。所以當時的分類只有簡單的一類,不適生產就是不理性,有工作的人才是理性的。甚至是關在那些總醫院或教養院裡面的人還要強迫接受勞動,一方面是養(照顧)他們、一方面在當時勞動是一種倫理。而在這個倫理之下,違反的人就是不正常的人。在當時的巴黎就有將近1%的人是被關起來的。這是要讓我們了解,原來在西方歷史上有一段時間也出現了對人做排除的、分隔的現象。
在現代社會是否有類似相同的狀況呢?我們現代社會有沒有對人做分類,有沒有哪一類的人是被我們排除在外的,我們會說他們是不正常,可能有很多。但瘋癲這在現代的做法是與17th的做法不一樣的,我們現代有精神醫學的發展,所以瘋癲成為了醫療化之下的問題。也就是精神狀態怪怪的人,我們會說他有病。這這病理的說法就是一種源自於醫療而來的觀念。不同以往我們可能會說這種精神不正常的人當作是妖魔入侵、中邪的傾向、或是報應。但今日的觀念我們可能會說這是一種疾病,需要治療。今天的精神醫學代表了一種新的處理這些人的方式。而這一類的人也有越來越多細分的類型出現,在精神病中分了很多不同的類型,有些分成神經病(neuropathy)或分成精神病(psychosis),而在這兩個範疇下又分了很多不同的類別,譬如憂鬱症,憂鬱症也是精神並的一種,而這種病正不斷的擴張。
可以想想看這一個問題,真的是我們身體比傳統社會的人有更多憂鬱症的產生?還是因為今天的分類越來越多人被說服自己是屬於這一類?還是因為我們今天的生活方式、壓力大,所以有沒有可能憂鬱症、精神病還是有些人很挫折後自殺呢?而我們的解釋是否不應該僅解釋為個人的問題,很可能是因為失業、是經濟造成某些人產生精神病,或者是工作壓力、考試壓力或各種現代社會中的某些東西造成過度恐慌而造成精神病,譬如三鹿奶粉,這都是很有可能的。
總之,相較於17th 古典時期的社會,我們今天專業的分類比以前都還要更細微、細緻。所以我們今天會有精神病這個專業來處理這些人,以及相對應的機構誕生並且安置或治療他們。從古典時期的總醫院來看,瘋癲(精神病)僅是其中一種類型,但在現在這種分類的技術中,在總醫院其他被關的人也因此被分隔開來,有疾病的人,則被安排到醫院接受治療;犯罪者,則安排由監獄處理;流浪漢就由遊民收容所來處理;失業,則有職業訓練所來培訓等等。而這都是我們現代社會才有的分類與安置的技術,而這也跟古典時期大禁閉仍有不同的地方。

2008年11月25日 星期二

消失的酷刑到監獄的誕生

1757年3月2日,達米安(Damiens)因謀刺國王被判處「在巴黎教堂大門口公開認罪」,他將「乘坐囚車,身穿襯衫,手持兩磅重蠟炬」,「被送到格列夫廣場(the place de Gre’ve)那裡將架起行刑台,用燒紅的鐵鉗撕開他的胸膛和四肢的肉,用硫磺燒焦他持著弒君兇器的右手,將融化的鉛、滾燙的松香、蠟和硫磺交入撕裂的傷口,然後用四馬分肢,在焚屍揚灰。」(Foucault,1992:3)

達米安公開行刑是一場怵目驚心的儀式活動,在當時中世紀的社會中如此的公開行刑儀式常常上演。透過公開儀式讓民眾唾棄這種破壞規範、秩序的人;同時透過儀式達到警示的效果,宣示王權所擁有的權力與暴力,也是一種對弒君者的一種報仇。傅柯透過達米安公開行刑的例子指出中世紀審判的嚴酷,以肉體的直接懲罰、公開展示,達到殺一儆百的警示效果,以其表現出當時王權(權力)的行使,藉由懲罰使權力展現無疑。
然而傅柯指出在達米安事件後的80年,列昂.福歇制定了「巴黎少年監管所」規章,在這規章當中出現了與過去完全不同方式,也就是「時間表」的運用。在時間表中所有的少年犯都要依循著時間表的安排作息。這種透過時間表來處理犯罪的方式與達米安的酷刑截然不同,傅柯以這兩個例子便是要告訴我們在這期中出現了轉變,雖然兩個例子相隔不到一世紀,但儀式性的公開行刑消失了。一種新的法律與犯罪的新理論的誕生,以及人道主義的產生,對犯罪的處理產生了重大的轉變。 在如此的轉變中,儀式性的公開行刑逐漸消失,一種對肉體的直接懲罰消失了。新的處理方式從對肉體產生的痛苦做懲罰轉變為透過剝奪自由或權力來進行懲罰,監獄便是在犯罪懲罰當中的一種機構與形式。在這懲罰的機制當中仰賴了大量的機構與專家,並針對犯罪的程度作為判刑的比重。
現代社會的監獄就是一種處處罰犯罪的一種方式,這種處罰不再是肉體上的暴力、產生痛,18th以前的歐洲,甚至是100年前的台灣很可能都存在這種儀式性的公開懲罰(處決或其他各種罰則)。也就是過去對於犯罪的處罰方式很可能是讓你受到痛苦(肉體上)作為懲罰。譬如體罰,在學校教育的過程中,學生很可能因為成績不好,或是做錯事情,很可能就會受到懲罰,透過痛來努力讀書,透過痛來學乖改正錯誤,而這種懲罰是肉體上的。而這種對肉體的懲罰在現代社會當中越來越站不住腳。在過去的懲罰當中(如18th儀式性的公開懲罰)人們很可能認為這是很正常、視為理所當然的處理方式,但是在我們來看,這種懲罰方式是十分不可思議的,而這也表示了在這兩種不同的時代(18th與近/現代)人們的價值觀改變了。
現代對犯人的處理方式則是透過司法的程序,來決定犯罪者是否是有罪或無罪,而且是依據著證據來判刑,而且懲罰方式就是要讓他失去使用時間與空間的自由,譬如看守所、監獄, 或者判多少年的徒刑作為懲罰的比例。然而今天這種懲罰的制度已經不會像是過去對肉體上的懲罰(然而能有少數國家仍存在肉體懲罰,如伊斯蘭教為主的國家仍採用鞭刑。),讓犯罪者感受到肉體上的疼痛,甚至是讓犯罪者身體殘缺。
然而我們可以思考到底是什麼樣的原因使得對待犯罪的方式改變了?是否是社會結構改變了,還是社會的一套論述改變了,且這套論述影響了我們的價值觀,使得我們無法接受公開的懲罰或肉體上的暴力!?回到體罰的例子中,過去學校給予老師能夠體罰學生(作為一種規訓的手段),然而現在這種體罰的手段受到了動搖,更多的論述強調體罰的不恰當,甚至是體罰學生會使得老師受到更嚴重的後果。家庭(私密組織)的體罰也受到了動搖,體罰被視為是不當的手段。雖然看似家庭是屬於私領越,然而在現代社會當中外在的權力是能夠介入家庭的,這種權力就是 - 公權力。相較於過去的社會在家庭之中能夠對小孩施以體罰,而周遭的人事不能介入,也不能夠管,甚至沒有公權力的介入(俗話說清官難斷家務事)。但在現代社會對家人或對小孩施以體罰,或肉體上的暴力時,這是違反了普遍的原則,而這種原則就是不能讓懲罰對身體產生痛。
也因為我們生活在如此的社會當中,所以更無法接受社會當中的暴力,而這種不能接受暴力的背後其實是有一個很大的力量,而這力量稱之為結構性的力量,這力量使得我們生活在這個時代跟傳統社會、或跟更早的社會不一樣,我們不必再隨時擔心隨時發生暴力事件(雖然偶爾會發生治安事件),但是現代生活並不是活在那種恐懼之中。因為暴力已被公權力沒收了,也就是現代社會當中民間所使用的暴力都被唯一可以使用暴力的、且合法的正是國家(國家機器),譬如警察、軍隊等等。而這也是現代社會的重要特色之一。而這種轉變,最早由西方社會轉變,也逐漸影響非西方社會,但這種轉變最重要的就是要讓日常生活去暴力化。當然很有可能會有暴力事件的發生,但這是不合法的。所以老師打學生、父母打小孩、小孩打父母則都被視為不合法的暴力。總之我們今天對於身體的痛,對於暴力的場面來說,越來越不能忍受。社會不能忍受暴力、虐待的存在。同時我們也要思考的是,這個社會為什麼會有價值觀!

2008年11月19日 星期三

社會改造的例子:1950年的中國重慶(補充)

1950年初,在中共中央西南局的領導下,重慶新政權打響了掃蕩社會污垢、重建社會秩序的第一槍———全面開展大規模的鎮反肅特行動。鎮反運動持續3年,先後逮捕法辦了數千名反革命分子,讓群眾逐漸擺脫了舊時代的心理陰影。
與此同時,新政權開始清除社會“垃圾”,先後收容遣散並改造乞丐、妓女7000余人,一掃街頭強討惡要、賣淫嫖娼的醜惡現象;查封鴉片煙館80多個,銷毀大批毒品,還組織了700多所戒煙所,幫助1.1萬煙民脫癮戒毒成功。對泛濫民間、毒害群眾的2000多個反動會、道門神壇、數千個封建幫會、堂口,新政權全部予以取締。
  經過各方面長期不懈的努力,到1953年,重慶基本上建立並鞏固了革命的新秩序。不少參與過當時社會改造的老同志感慨:剛解放時看到的是一個百業凋零、正在死去的舊城市;新政權則借助人民的力量,締造了一個“路不拾遺,夜不閉戶”,消滅了黑暗和污穢的新重慶。

資料來源:http://cqtoday.cqnews.net/system/2004/08/22/000397820.shtml

2008年11月17日 星期一

現代中的精神病與不正常 - 專家系統的介入

案例一、媒體:奧地利亂倫父親幼年曾遭母親凌虐

  • 媒體今天報導,根據一名精神科醫師的報告指出,將女兒囚禁在地下室二十四載當作性奴的奧地利亂倫獸父佛里茲爾透露,他在孩童時期曾經遭受母親凌虐,讓他深受恥辱。「北奧地利新聞」報導,佛里茲爾遭到的虐待,部分可以解釋他犯下獸行的原因。他將女兒囚禁在自家特別建造的地下室,並亂倫生下七名子女。精神科醫師卡斯特納寫下一百三十頁的報告,上週呈交給檢察官辦公室。報告中指出:「他的故事顯示,他成長在一個難以預測的家庭環境,母親隨時會無緣無故的對他辱罵攻擊。」卡斯特納在報告指出,「他的童年造成他的情緒障礙」,以致讓他「想要控制所有的人」。
  • 報導指出,七十三歲的佛里茲爾告訴這名精神科醫師,他有「邪惡的本性」。
  • 佛里茲爾說:「我天生就想要強暴,我壓抑了一段長時間。」
  • 對於這項報告,檢察官辦公室並未立即做出評論。



案例二、男子將患精神病妻兒三人鎖多年 稱怕其走丟

鄭某的妻兒被鎖在院子裡
本報訊(記者 李志剛 實習生 王瑩)

  • “老鄭家20多歲的女兒被鎖在屋里好多年了,得想辦法幫幫她,最好能找個地方給治治病!”昨日,農安縣農安鎮村民史大爺說,希望那孩子能過上正常人的生活。史大爺說,鄭某有一雙兒女,鄭妻、兒子和女兒都有精神方面疾病,時好時壞。過去,還能看到鄭家女兒出來,還曾向村民求助,但最近幾年,聽鄭家人說那女孩被鄭某用鐵鏈鎖在屋里了。
  • 大門緊鎖著娘仨出不來
昨日,記者來到農安鎮鄭家,院門緊鎖,一男孩在院里閒逛。村民說,他就是鄭某的兒子。男孩說,父親外出了。不久,鄭妻看到有人來,也出來了,但她說院門鑰匙在鄭某那兒,他們都打不開門。“咋沒見著你姐姐呢?”記者問。男孩說,姐姐被爸爸用鐵鏈子鎖上了,出不來。
  • 村民說,幾年來,鄭家女兒都被鄭某鎖在屋里,院門也上了鎖,鄭妻和兒子也出不去,但鄭某很少在家,據鄭某說,這麼做主要是怕他們出來走丟了或鬧事。
  • 村民王大哥說:“也曾建議他去醫院給這娘仨看看病,但鄭某說沒錢也就沒去治。”據瞭解,鄭妻嫁過來後,有人就覺得其精神有障礙,後來生下了這兩個孩子,也或多或少有類似症狀。
  • 據瞭解,曾有村民想幫忙,但鄭某拒絕了。鄭家所在的村對其一直很照顧,也曾考慮過救治等,但因各種原因,一直未果。另外,鄭某原工作單位對其也很照顧,鄭家日常生活還算過得去。
  • 說到鄭某,轄區派出所民警幾乎都認識。王所長說,鄭某時常到派出所來,有事要民警幫助,民警也盡力幫其解決。不過,警方對鄭家3口人患病的情況也是沒有辦法,去年民警在處理一起糾紛時,還曾遭到鄭某兒子的毆打,一民警頭部被磚頭打傷。
  • 婦聯想幫助 鄭某一直拖著
今年9月末,農安縣婦聯得知這種情況後,副主席劉平等人來到了鄭家,當時大門緊鎖,鄭某外出也沒有見到。隨後,婦聯找到了鄭某原工作單位,將此想法轉達給鄭某。“醫院都聯繫好了,可以先把鄭某女兒送去治療,可沒想到鄭某知道這事都半個多月了,一直不來,我們還找不到他,真是沒辦法!”
昨日,記者在鄭家門外一直等到17時許,天都已經黑了,但鄭某還是不見蹤影,鄭某兒子也不時出來看,“還沒做飯呢,我餓了吃的涼飯!”目前,農安縣婦聯已與民政局、公安局等部門進行了聯繫,希望此事能得到妥善解決。



案例三、18歲性愛日記、半年睡百餘男

  • 「我只是在尋找感情的依靠」,台中市警方日前查獲一名剛滿十八歲的蹺家女,從她日記中發現,她曾一個月內與廿八名男子發生性關係,並詳細記載對方「床上功夫」。
  • 台中市昕晴診所精神科醫師徐宏銘推測,這名女子來自破碎家庭,內心需要溫暖,又找不到信賴的依靠,導致她將心理慰藉與性交畫上等號,認為這是最快得到溫暖的方式。
  • 台中市警方日前查獲一名男網蟲詐財騙色案,發現他身旁站著一名剛成年的女子,以為她也是被害者,將她帶回警局詢問,她才說出自己漂泊的故事。
  • 這名家住竹苗網路化名「小玉」的女子,身高約一百五十五公分,長相清秀,來自單親家庭,國中畢業後當過檳榔西施、KTV服務生,因母親與男友同居,她因此蹺家。
  • 小玉告訴警方,她平日都混網咖,從交友網站尋找談得來的網友見面,如果感覺不錯就上床,交友範圍從台北、台中、台南到高雄都有,多約在火車站或台鐵站見面,她常南北趕場,有時住新竹、有時住嘉義,再趕赴下一場約會。
  • 警方在她身上找到一本日記,詳細記載半年內她與網友交往過程,警方細算她曾在一個月內與廿八名男友上床,半年內至少與上百名男子發生關係,其中還有五、六十歲的,小玉記載一名老頭子「很變態」,令她很不舒服。
  • 小玉還比較不同網友的「表現」,警方從日記本中,還找到數根不同粗細、長短的體毛,她告訴警方是網友留下來當紀念。
  • 警方一度懷疑小玉是從事網路援交,但她否認,她說,「只是從一站到另一站,不斷地在網路上尋找漂泊的愛情」,她曾經跟一名男網友同居十五天,但對方最後將她甩了,大多數的網友都是「一夜情」,也曾經一天趕赴兩場約會,跟不同人上床。
  • 因為小玉已成年,且家人並未報警協尋,警方製作筆錄後,就讓她離去,但勸她到精神科就醫。



案例四、男子勒死精神失常弟弟 村委會上書求輕判

  • 弟弟誤入傳銷組織精神失常,之後毒打家人縱火燒房。本報訊(記者 鄧輝 實習生 盧操)弟弟參與傳銷被騙,導致精神失常,常年攜帶凶器毒打家人、多次縱火燒房。哥哥無奈採用極端手段,將瘋弟弟綁至湖邊並親手勒死。昨日上午,王華(化名)因涉嫌故意殺人罪在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受審。法庭上,王華承認所犯罪行,含淚深表後悔。
  • 起因:瘋弟打人燒房。據介紹,王華原是江夏區湖泗鎮山城村村民,後與弟弟王軍(化名)來到漢口做木工活。因弟弟經常瞎花錢,兩人經常為此吵架。2001年,王軍稱要到廣東打工,離開哥哥,並拿走母親的1000元積蓄。然而,他將這筆錢作為“入會費”,加入了傳銷組織。兩年後,王軍回到老家,但情緒異常,經常摔桌子砸板凳,並將母親反鎖在家,點火燒房。所幸村民奮力撲救,將王母救出,但房子卻被焚燒殆盡。
  • 據瞭解,王軍常年隨身帶著一把尖刀和鐵錘,除了毒打母親和家人,連村里人也不放過。經精神病機構鑒定,王軍患有精神病。哥哥王華為此很苦惱,帶著弟弟四處治療,但不見效。
  • 作案:哥哥綁瘋弟沉尸湖底。今年5月17日,王軍再次踢打母親,並放火燒房。隨後,當地村民報警,但王母含淚要求民警不要帶走瘋兒。哥哥王華心灰意冷,和姐夫李某一起買來尼龍繩,將弟弟綁到派出所。但警方稱王軍患有精神病,應到醫院進行治療。王華和李某在無奈之下,又將弟弟帶走。途中,兩人將王軍勒死在湖邊,並沉尸湖底,希望家人和弟弟都能夠得到“解脫”。幾天后,王華和李某被捕,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移送至司法機關。
  • 庭審:涉嫌故意殺人罪受審。昨日,武漢市人民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對王華、李某提起公訴。法庭上,王華、李某兩人當庭認罪,並多次表示“對不起弟弟”。據悉,此前,王華所在的村支部副書記曾帶領當事者家屬,上書檢察機關,稱哥哥王華在打工期間一直照顧王軍,王華一貫表現良好,沒有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此外,王華為供弟弟治病,花費數萬元,連自己的兒女都因此輟學了,希望能依法從輕處理。據瞭解,湖泗鎮政府也專門向各級司法機關遞交報告,希望依法從輕處理。庭審結束前,審判長稱將通過庭審查明事實,對公訴人指控事實和被告人情節予以考慮,法院沒有當庭宣判。



以上案例皆為課堂討論

2008年11月12日 星期三

自殺?精神病?社會因素VS.心理因素

現代社會當中自殺的人越來越多,然而自殺我們都會認為是個人的問題、EQ較差。但是在此我們應該思考的是自殺真的是屬於個人的行為嗎?的確,我們不應該把自殺當作是屬於個人的,因為在這個人之外背後的社會是如何對個人造成影響的。所以很可能是社會影響了心理。當然自殺的人在自殺的前一刻一定是非常非常的失望,因為沒有別的希望,看不到未來。所以是當事人有意識的決定要結束自己的生命。所以我們一定會想在那一段時間他的心理是否受到非常大的創傷、挫折,甚至絕望。當以這個方式做解釋的時候,這些面向僅解釋了自殺的人的心理狀態。甚至在這些自殺的人當中很多人是處於精神崩潰,所以當精神科的介入或討論說這是精神病當中的某種類型,所以才會自殺。
而在此我們企圖要給大家呈現一種非個人,非單就以心理層面討論的方式告訴大家自殺不是純粹是心理問題。但造成心理問題的根本到底是什麼?而我們不該輕易的以精神科學的解釋、心理的解釋就忽略了問題的根本。從一些社會新聞來看自殺行為本身很可能是與社會結構有相當大的關係,可能是經濟、政治或各種社會因素等等。以台灣來說,台灣的產業結構的改變,傳統產業面臨相當大的衝擊,甚至是一些高科技產業的外移、倒閉等等,但很可能一個勞動者他所受的專業是屬於這方面的,但當遇到衝擊時他很可能就因此失業。當空有一身專業技術,但始終沒有工作的機會,在這種情況下經濟結構的轉變造成日常生活的安全感崩潰,或焦慮,而這種狀態下是否會造成心理上的問題,造成憂鬱症等精神疾病,甚至感到絕望而選擇自殺,或殺人。這樣的狀態,我們就不能單以心理、精神病作為唯一的解釋,而是要去思考背後的社會因素所造成的影響。
譬如最近發生的金融危機(雷曼兄弟倒閉、次級房貸、二次信貸),這意味著全球的金融秩序、制度所創造的衍生性商品,而這並非單一的存在,單一的影響。不是只有美國的銀行倒閉,而是全世界的金融體系、股票市場、投資人都受到影響、受到衝擊。所以在這種危機之下,是不是既有可能產生我們剛剛說得因經濟的失序造成心理的影響,結果出現了各種精神疾病、出現了自殺的案例,或瘋狂殺人的案例。涂爾幹在其《自殺論》一書中談到了自殺的類型,她告訴我們說有一種情況下社會突然產生了巨變,譬如經濟大恐慌、蕭條或突然產生了災難,平常穩定的生活突然崩潰了,社會的秩序、規範突然喪失了,所以就會出現「脫序型」的自殺。沒錯,在這危機中你感到絕望、感到悲傷,但這些因素來自於社會的驟變、秩序的喪失造成了心理的問題。而這也就是告訴我們其實很多心裡的問題,往往是因為社會因素所造成的。尤其是在自殺這個問題本身的背後還有一個社會結構的因素存在著。除非有辦法改變。
通常精神科醫生通常是看不到這個面向。譬如病人來看病,醫生只能夠看你的身上有什麼問題,心理有什麼問題。所以從醫療的角度來看只能看到個人的問題。可是你是如何生活的、你是什麼階級的、工作環境是如何的、或是你的工作產業結構是什麼等等,這是醫生無法從個人身上看到的。所以只有精神科、只有醫師來解釋現在的自殺、或各種的精神疾病、身心疾病,絕對對是不夠的。我們需要更多的專業、或以更多不同的角度來看待這些問題。也就是我們看問題的時候千萬不要僅落入個人化(individualize)的角度來看就事情。

從政治、異能與世人態度談宋代精神異常者(摘要)

本篇文章主要討論宋代時期政治領域與民間社會是如何看待所謂的精神疾病。研究者指出在漢語的「狂」有四種解釋,其中研究者關注的則是疾病的狂、主要是心智喪失與常人不同的異常心理狀態。而研究者也指出一種分類上的而元劃分,宋代人對於精神異常的觀念有兩個側面,即:正常清醒/異常惑祟(神鬼的憑附、中邪、鬼怪作祟)與常人/異人(正面異人具有神奇的能力或神力、帶有神祕性質的;負面變態則有暴力傾向、喪心病狂者。)
政治方面來看,研究者分別整理出兩個面向,一方面則是皇室遺傳,另一方面則是瘋言讖語的部份。皇室遺傳主要是整理了宋代帝王精神異常的史料記錄。不過研究者指出因為中央官僚集權的政治模式,所以當帝王患精神疾病時,也不會危急行政與運作。在瘋言讖語上也有不同的影響,可能是正面相信或嚴厲懲治(危急政權時,徽宗任內曾凌遲一名精神異常者)。此外研究者指出宋廷處理瘋言讖語有兩種態度,一來心生畏懼,因此盡力圍堵;二來因是瘋言瘋語,故無須認真。這些語言的記錄最主要在於涉及統治階層的利益或冒犯,以及是及公共場域或官府,故有所記錄。
關於異能方面,研究者則分成巫醫與瘋癲、異人與濫服藥物等三類,宋人很多都將精神異常的人,尤其是巫覡家族。士大夫則被視為恥辱、嫌惡;庶民則是為是業報、因果報應、神鬼憑附等等。如此不同的態度則是來自於不同的文化影響。
關於宋代世人態度來說,精神疾病很可能是與鬼祟有關,特別在特別是女性患有精神疾病或失貞潔一事更多的例子。這些人也容易遭受到欺負(因人對他們的不理解、害怕,故透過欺負來保護自己)。在家族的私領域中會因門面、恥辱,而禁閉、限制他們之外(私領域),若夫或妻出現精神異常,往往也會以離婚收場。在職場上(特別是官場)往往也會因為精神異常而失去工作或被迫退休。
其結論則認為當時宋人將政治讖言、異人奇能以及鬼怪憑附視做為歸類精神異常之人的一種知識分類方式。而這種知識分類中表現出當時的階級意識,以及迷信風俗。這又與今日的分類系統不一樣,然而卻是當時社會常民的知識分類的方式,以及透過這種分類「正常清醒/異常惑祟(神鬼的憑附、中邪、鬼怪作祟)與常人/異人(正面異人具有神奇的能力或神力、帶有神祕性質的;負面變態則有暴力傾向、喪心病狂者。)」安撫當時的社會,藉以使這個世界的秩序能夠繼續維持下去。

楊宇勛(2006),〈從政治、異能與世人態度談宋代精神異常者〉,《成大宗教與文化學報》,31期,頁19-48。

2008年11月11日 星期二

降妖與幽禁 - 宋人對精神病患的處置(摘要)

本文主要討論了宋代當時的社會是如何對待精神異常的人,透過史料文本的分析方式建構當時的社會樣貌,研究方法則是採取類似傅柯系譜學研究的方式進行,並理解當時醫療觀念的衍生與演變。研究者本身由病症較為嚴重的精神分裂、解離症與嚴重躁鬱症等,對照宋代術語,暫時發狂(排除狂妄、狂悖之人)、發瘋、心疾(排除心臟病)、憑附等納入討論的範圍。在解讀上研究者則考量到理解宋代社會就必須掌握其社會脈絡,而非以現代精神醫學的觀點分析討論,否則則將喪失當時社會的真實樣貌。研究者也指出傅柯的核心觀點,也就是精神病的定義會因為時空脈絡的不同會有不同的定義與轉變(傅柯在《瘋癲與文明》的討論觀點)。
研究者根據所收集的史料文本,將宋代精神異常的對處置方式分成三個面向:一、身心層面(偏向醫術治療);二、信仰層面(民俗療法);三、幽禁病患三個層面。
一、身心層面則包括了致病原因與身體燥熱,致病原因則分成六項,即:陰陽失調、打擊太大、內疚自責、積憂而狂、思念故人與家族遺傳;身體燥熱:古人則把精神異常歸納成是一種「熱疾」,主要是因為心主火運,而無法控制「火風」時,就會失去意志,又故稱「失心風」,而這也是一種陰陽失調的、身體燥熱的表現。
二、信仰層面則分成:
鬼怪作祟(鬼魂、精怪、神祇的憑附、與鬼怪驚嚇,前者則是與靈魂附體有關,後者則是與中邪失魂有關。);
降妖除魔(民俗治療)其又分成:a.法術驅除(由士人、僧尼、道士、巫覡做法驅除)、b.鬼怪處置(斬草除根、溝通談判、遠離避禍)與c.表演儀式(研究者指出其表演儀式不外乎三點:i.心理治療法,透過醫術語巫術轉移病人的注意與緩和情緒;ii.宗教法例表演儀式,透過儀式達到宣傳,利己的方式;iii.宗教詐財,使病患失財與延誤就醫。而研究者指出類似這種表演儀式,在公開的場合能夠達到宣傳的效果,可謂廣義的「社會劇場」。);
因果報應則是當時社會認為是這種精神不正常的疾病是一種業報,部份宋人認為是「天刑病」;一方面不遵守宗教規範與經典、觸犯誡律則會受到神鬼的懲罰,因此也會得到此種病症。
三、幽禁病患的目的一方面是避免被別人傷害以及避免病患去傷害人,另一方面則是來自於四怕(怕丟臉、怕闖禍、怕自殺與怕侵凌),因此根據這些因素則將精神不正常的人幽禁在家。而在幽禁當中女性則又比男性多,一方面是怕受欺負,避免有辱門風,所以要禁閉起來,而父權主義也確實滲透其中。研究者則指現代醫學很可能將各種精神異常視為是疾病,必須加以治療,但宋人則認為這種異常是來自於超自然力量的介入(鬼怪附身等等),這是禍而不是病。所以當時的精神異常則有「異能」與「隔離」的兩種形象:前者則是指中邪後的異常力量或能力(有些人認為某些異能是天賦,具有神力),後者則是禁閉與大眾隔絕,避免受到異樣的看待(污名)。
其研究結論指出宋代當時精神不正常並不是一種疾病,而是與宗教信仰有關,來自鬼怪的作祟、附身等等,所以宋人透過民俗療法施術驅趕、淨化等等,或者是禁閉與社會大眾隔絕。從社會的角度來說現代精神醫學很可能將這些疾病視為是精神問題,透過各種治療方式即可,但在當時的宋代則多半相信這種不正常來自「憑附」,因此當時的治療則透過各種的民俗療法進行,這也表現了當時處理精神病患的一種治療方式。研究者也指出宋代因社會結構不同,國家權力比較不會滲透進血緣家族的私領域中,所以都圍繞在家族之內(譬如治療或禁閉等等)。但這當時西方社會認為這是是公眾的、非私領域的問題,所以出現了與宋代不同的處置方式。而這也指明歐洲的發展趨勢與宋代是有所不同的。

2008年11月5日 星期三

「油症 - 與毒共存」- 社會排除、標籤化、邊緣化?

油症?何謂油症?是因為油而產生的中毒的一種病症。1979年政治上發生了美麗島事件外,另一件事情則是發生多氯聯苯(又稱多氯聯二苯,polychlorinated biphenyl,簡稱PCB)中毒事件。當時因為有一些人使用了米糠油,而這種油當中摻雜了PCB這種化學物質,所以有一些人在食用米糠油之後(累積性),產生了非常嚴重的後果,會出現皮膚潰爛、長很多痘痘,而這些痘痘會腐爛,這並不是只有局部性的而是全身性的潰爛、出痘。甚至對身體器官造成了很嚴重的影響,如肝、心臟、腎臟、骨頭、脊髓等等。而這病症也影響了出生的新生兒(後代),一樣感染如此的病症,這是會遺傳的。
可以想想看,當發生油症事件之時,社會、國家是如何對待如何處理這些問題?此外為何會產生PCB中毒的事件呢?這是否是因為現代有太多太多的食物生產、為了大量的利益、生活水準、經濟結構的改變,在食上產生了很多的改變,譬如外食人口增加。但是在這社會的位置中有一些人是較為貧窮的,因為貧窮,所以在消費上則會選擇較低價格的產品,而米糠油便是一種低廉的油。我們知道有錢人可以選擇比較好的油來烹調食物,甚至是使用進口的高級食用油。所以在貧富差異的狀態下,在當時的台中、彰化地區,將近有2000人(包括苗栗、新竹)明顯的產生了中毒的現象。而在這些案例當中,有絕大部份來自於一個啟明學校(慧明學校),他們因為經費不足,所以引進較為便宜的油,但是油行再生產提煉的過程中卻因為油管破裂,所以PCB滲入提煉的油。
似乎很多疾病,包括我們本課核心討論的精神病等等,這些病症似乎只跟社會弱勢者有關。原因很有可能是因為貧窮、因為是社會當中的弱勢者,所以在生活當中就有很多很多的不利條件(早期加工出口區的女工、在重機械工廠操作機器的操作員等等),在吃的方面既有可能是比較低廉的食物,或低廉的食材等等,而這些食材可能比較差、很可能受到污染(PCB便是一例)。除了食之外,住也可能也是比較低廉的(譬如早期的城市中的眷村)。所以貧窮常常會跟疾病關連在一起(譬如流浪漢)。如此的可能不是因為自己沒有照顧好身體而生病,而是因為貧窮所帶來的影響與結果,從食衣住行等等之上就會產生莫大的影響,可能吃的不是很好,住的環境不是很好,所以導致了很多疾病的產生,這絕非是單一個人的問題。所以PCB中毒事件就是這麼產生的。另外,我們也可以想想看,有錢人是否也會中毒?事實上是比較不會中毒(但仍是有可能),因為他們可以選擇比較好、進口等產品,這些較貴的產品相較於便宜的東西而言也比較安全。
回到PCB中毒事件的討論中,當這些事件爆發出來、受到媒體大量的報導之後、以及受到各種治療,在這種過程中,他們逐漸的就被社會分類,分類成油症受害者。而這也回到了一種對他們的標籤化、對他們的污名。不會因為受到媒體的報導大量曝光,雖然他們或許可以爭取權力,但負面效果仍產生了很大的影響。因此這些受害者很可能就被社會排除,他們被視為是不正常的人、有病的人、可怕的人、會傳染的人等等。我們要知道一個社會的分類是有益的、會幫助人,但也可能會傷害一個人。
在此我們可以反省是什麼原因是造成他們是受害者?很可能是因為他們處於不利的條件下。而我們是要如何改進它,這改進不是個人而已,而是改進這個環境、社會條件。不要讓他們暴露在危險的環境之中。
油症到毒奶,社會弱勢的再現
我們也很有可能暴露在各種不同的危險之中。譬如最近發生的三鹿牌獨奶粉事件,毒奶事件的受害人很可能是所有的人,當然貧窮的人也還是有可能的。也許在台灣毒奶事件爆發後,很多人會選擇進口較貴的奶粉、或檢驗沒有問題的奶粉。但相較於中國,能買的起進口奶粉、較貴的奶粉的確大有人在,但是絕大多數的人,因為環境、因為貧窮所以選擇了教便宜的三鹿牌的奶粉,或使用這奶粉生產食物。可是當毒奶事件爆發造成人體的危害之時,我們不難發現往往都是社會當中較為弱勢、較為貧窮的人。
油症事件的爆發雖然只有兩千多人受害,但是我們仍要仔細的思考,其實我們也不斷的暴露在這種充滿不確定性、充滿風險的社會當中。以食來說,很可能因為所吃的食物中含有某些元素或化學物質,因長期食用而不斷的在身體累積,一開始不痛不癢,但最後身體出現異常,發病的時候,可能為時已晚,成為了絕症。

11/4 南華大學演講場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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