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10日 星期六

rational choice theory 理性選擇論

社會學和社會科學中相對上形式的理論方法,例如運用博奕論(theory of games)、策略性互動(strategic interaction)和經濟(economy)等觀念。理性選擇論主張社會生活原則上可以解釋為社會行為者個人的「理性選擇」所造成的結果。
「當人們面臨幾條行動途徑時,他們往往會選擇自己認為可能得到最佳總體結果的一條。這一表面上簡單的說法含括了理性選擇論的內容」(Elster,1989)。這種推理方法的特點是運用技術上嚴謹的社會行為模式,從數量較少的早期理論假定出發,對理性行為推導出有利的結論。
理性選擇論在近二十年極為盛行,這是因為某些學派對宏觀結構模式感到不滿,同時也由於在經濟生活與政治生活的許多領域個人理性選擇的說法日漸重要。雖然理性選擇論的形式結構使人留下深刻的印象,而且在說明社會現實某些領域具有確切的價值,但應注意它有兩種重大的限制(Hollis,1987):
(a)對於克服許多技術困難不太有效(如探討社會行為者對他人行為的期望等),因而限制了它形式上的嚴謹,影響其模型的直接適用性。
(b)採取實證論與實用主義的認識論,從而忽略了它分析的是規範指導、遵循規則和改變規則的社會行為。參見 exchange theory 交換理論。

轉引自《社會學辭典》,台北:貓頭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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